| 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环保总局于日前联合公布《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》,共有876个8位商品编码、1140个10位税则号的加工贸易类产品被列入禁止名单,其中重柴油等能源产品首次被禁止进出口。
首次进入禁止名单的“重柴油”(HS编码:27101929),一般用于低转速大马力的大型柴油机组,比如说,大型远洋轮船上的,船舶柴油机;而一般生活中常用用作各种柴油汽车、拖拉机、船舶等设备高速柴油发动机燃料的“轻柴油”(HS编码:27101921)则仅被禁止进口。
据海关统计,近年我国重柴油出口一直为下降趋势,2005年、2006年出口降幅分别为75.8%和63.6%。但今年前2个月我国重柴油出口出现井喷,共出口1.3万吨,和上年同期相比骤增23.2倍,出口量已经接近去年全年出口总量的1/3。出口贸易方式几乎全部为“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”方式出口;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仅1吨,同比下降70.4%。
另据海关数据显示,2005年我国重柴油进口出现下降,降幅为37%;2006年进口回升,上涨27.2%。今年前2个月,我国重柴油进口32.8万吨,增长68.2%。其中,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占进口总量的63.2%,为20.8万吨,增长89.3%;其余均为“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”方式进口;无加工贸易进口。
来源:海关统计资讯网
|